一、建筑材料或制品的單體燃燒試驗機適用范圍:
用以確定建筑材料或制品(不包括鋪地材料以及2000/147/EC號《EC決議》中指出的制品)在單體燃燒試驗(SBI)中的對
火反應性能的方法。
二、建筑材料或制品的單體燃燒試驗機符合標準:
GB/T 20284標準要求《建筑材料或制品的單體燃燒試驗》以及EN13823《單體燃燒試驗方法(SBI)》
三、建筑材料或制品的單體燃燒試驗機主要性能參數(shù):
試驗設備包括燃燒試驗室、控制室、小推車、排煙管、數(shù)據(jù)收集分析裝置、燃氣供應控制裝置。
1、 燃燒試驗室:L3000*W3000*H2400(MM),房間頂部有連接取樣管道的集氣罩和排煙管道,小推車下方有空氣自然進出的空間。試驗過程中樣品的燃燒釋放熱量和燃燒生成物都要從排煙管道中排出。用磚墻砌成。
2、 點火源,置于小推車上垂直角落里的31KW的丙烷直角沙盒燃燒器(邊長為250MM高為80MM)。
3、 在排煙管道中設置有綜合取樣區(qū)用于放置傳感器和取樣管。
4、 排煙速度:0.50立方米/S~0.65立方米/S。
5、 試驗室內環(huán)境溫度測量:直徑為1MM的K型鎧裝熱電偶,環(huán)境壓力測試:±200Pa。
6、 排煙道溫度測量:直徑為0.5的進口K型鎧裝熱電偶。
7、 測溫精度:0.5℃。
8、 排煙道高精度壓力傳感器,精度±2Pa
9、時間記錄系統(tǒng)精度:0.1S。
10、測試時間:1~30分鐘可設。
11、煙密度測量系統(tǒng),可測量試驗過程中的煙密度。
12、氣體分析儀以及關鍵部件均為*。
13、帶嵌入式電腦和8.4寸液晶顯示,帶TCP/IP和RS-232多種通訊接口選擇
14、氧氣測量:
14.1、測量范圍:0-25%
14.2、信號輸出:4-20mA; 14.4、環(huán)境溫度:0-45℃;
14.5、相對濕度:<90%(無凝結);
14.6、線性度:<±0.1% O2;
14.7、零點漂移:0.05% O2(一周);
14.3、響應時間T90:≤2S;
14.8、重復性:<±0.02% O2;
15、二氧化碳(CO2)測量:
15.1、測量范圍:0-10%
15.2、重復性:<±1% 零點漂移:≤2%/周
量程漂移: ≤2%/周
15.3、線性偏差: <±1%
15.4、響應時間:T90≤2秒
16、數(shù)據(jù)采集系統(tǒng)可收集記錄氧氣濃度、一氧化碳濃度、溫度、煙密度、熱釋放速率、質量損失率等試驗數(shù)據(jù),可保存。